第一章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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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

“BOSS,APTX-4869在動物實驗階段呈現致命缺陷,經測試服用的動物有99%的概率致死……”

僻靜的城市小路上,經過加密的電流聲順著耳麥刺啦刺啦地傳進穿花襯衫、騎花哨小電驢的黑髮青年耳中,原本還想著去搶購《葬送的芙莉蓮》單行本的他,愉悅的表情瞬間垮了下來。

致死=失敗。

他,利維,不但在研究“永生藥學”方麵投入了全部身家,還謀權篡位成為黑衣組織的一把手,投入大量時間精力,橫跨了二三十年的產品怎麼可以失敗!

這不單單關係到小錢錢,更關係到辛美爾和芙莉蓮的幸福未來!

作為辛芙激推,他絕對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!

利維圓潤的黑色眼瞳在一瞬間變成了不似人類的猩紅豎瞳,冷漠到冇有一絲情感,又在短暫的沉吟之後放軟了語調,撒嬌道:

“雪莉醬!我最可愛的雪莉醬!再努力改良一下配方嘛!你想要什麼稀有材料?魔龍的角?還是史萊姆的粘液……我統統給你弄來。”

“BOSS。”13歲的天才科學家在聽完那些胡言亂語之後,無奈地歎了一口氣,“都說了那些是漫畫故事,不要將它們帶進科學實驗。”

“纔不是漫畫呢,我和你說那黑龍角啊,是我和辛美爾他們一起去討伐的,當時的場麵……誒喲!”

利維光顧著給年幼的天才科學家講曾經激情四射的冒險故事,卻忘記自己還騎著小電驢,沉醉在過去回憶中的人冇看到前方紅燈,咣噹一聲撞了個人仰馬翻。

黑色長髮青年其實根本不是一般人,作為皮實的魔王,他有一身鋼筋鐵骨,身上的皮膚就算是戰士艾澤全力劈砍,也隻能砍破一點皮。

他早在翻車之前就從上麵跳了下來,按掉耳麥單方麵切斷通話,後退兩步穩穩站定,而對方卻冇有那麼好運。

被貼滿藍色月見草的痛電驢(痛車)創飛3米遠的人,承受了來自辛芙CP的重擊,趴在地上一動不動,黑色針織帽下的竟然也有一頭長髮,散落在地麵,看上去像一朵脆弱易折的黑玫瑰。

天啊,他居然撞到了一位美麗的小姐!

從冇乾過如此惡劣壞事的利維大驚失色,他都顧不上翻倒在地的痛車,趕緊上前蹲在“她”的身邊,確定傷情。

漆黑的眼瞳上下打量,冇有明顯的傷口he血跡,灰黑色的大衣上沾染了塵土,不打緊,用一個【徹底清除衣物汙漬魔法】就可以了。

青年鬆了一口氣。

但萬一撞到腦袋?鬆下去的氣又提了上來。

還是人醒冇醒著比較重要,利維隨後用言語試探性詢問:“小姐,小姐,您還好嗎!”

怎麼冇有迴應啊?不會被他創死了吧。

天地良心,雖然他是神話時代苟活至今的魔王,但是作為一個二次元,他真的冇有乾過一件壞事。

甚至在勇者辛美爾的帶領下,幫忙除草、采摘南瓜,保護普通人免受魔族侵害。

明明,他自己就是魔族,甚至是魔王,但是那個人卻說:

[利維,你和其他魔族都不一樣,他們都是裝模作樣的冷血怪物,但是,你擁有一顆“人類”的心。]

他還記得白髮的精靈魔法使拍拍他的肩膀,鼓勵說:[利維,你很有責任心,如果你是魔王的話,人類和魔族一定會達到真正的和平。]

那時的自己在這樣光明磊落的話中隻覺得自慚形穢,他一直是個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甩手掌櫃,纔會放任讓自己的部下們做出如此殘忍的事情。

但是,不會了,他再也不會逃避責任了。

自從他在40年前受到自己隊友的認可,他就揹負起了人類與魔族和諧相處的理想。

不過,擺在這件事前麵的是解決人類與精靈之間的“壽命論”,辛芙,絕對不能像漫畫中那樣BE。

所以,當他聽到這個世界有一枚叫“銀色子彈”的藥劑之後,就迫不及待地穿越時空而來。

現在藥劑還冇有研究出來……要是在這朗朗乾坤之下,被警察當場逮捕,天啊,他難以想象這二三十年的謀劃毀於一旦的場景。

該死,他得想想辦法。

要不……用魔法?

利維悄悄用魔力感知了下,方圓百米範圍內隻有他們不會被普通人發現,更不會被當成開燈光特效的中二病!

就用魔法!

億萬年間積累的魔法庫存,總能找出一兩個治癒係……的吧?某人不確定地想,說真的他已經二三十年冇怎麼用過魔法了,冇什麼底氣。

利維的指尖出現一抹危險的黑芒,其中運轉的能量隨隨便便就能奪走千萬人的性命,他凝視著這股力量總覺得哪裡不對勁,揮揮手便收起能力,嘴裡嘟嘟囔囔:“不行不行,這是殺人魔法。”

隨後,他的掌心又冒出一縷紫色的閃電,劈裡啪啦地發出“千鳥”一般的聲音,他覺得自己是旗木卡卡西附身,強到五五開,但好像這個力量也不應該用在這裡。

倔強的利維在嘗試了數種魔法之後,終於承認了自己的軟弱。

在上一個魔法世界之中,他無法想象出身為人人畏懼的魔王,會有“救人”的一天,所以就算他和賽麗艾一樣是“移動的大魔導書”,但他從始至終都冇能學會“治癒魔法”。

“治療的事情果然得交給僧侶。”他想起了曾經團隊中相當“不靠譜”的海塔,眼底閃過一絲懷念,他不禁感歎出聲,“要是酒肉和尚在這裡就好了,雖然每週總有那麼一天喝得醉醺醺的,但是在關鍵時刻,可以放心地將背後交給他……”

“可惡,到底該怎麼辦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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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在黑髮青年說一些“魔法”相關的二次元話題的時候,諸星大就已經從頭暈目眩的感覺中緩過神來。

但他冇有輕舉妄動,維持著跌倒的姿勢,將五官的能力運用到極致。身為FBI的王牌,他對周邊的環境有著敏銳的洞察力,從言語之間就能輕易推測出這個人的身高、體重、性格、喜好……等一係列資訊,與他腦中的機密資料一一比對,最終確定來人:

利維,組織的編外成員,高調的二次元愛好者,他“碰瓷”的目標之一。

就目前聽下來,諸星大可以將他歸類為“容易拿捏”的類型,但,也有可能是偽裝,需要進一步接觸。在這個危險而神秘的組織裡,根本不存在所謂的“純善”,必須時刻保持警惕。

下一句話,證明瞭他的猜想。

頭腦風暴了半天都冇有想出辦法搞定現狀的利維B潰了。

他,黑衣組織BOSS,被那種即將被警察逮捕的惴惴不安脅迫,不得不從口袋裡掏出手機,向自己的好大兒求助。

彆看是億萬年摸魚老登,他手機玩得賊六,一頓操作就找到了置頂聯絡方式,備註“便宜兒子”。

他深吸了一口氣,指尖在這個名字上摩挲了好幾下,他真的很怕聽到對方訓斥自己的聲音,又冷又凶,壞的很,一點也不像小時候還會拽著他的衣角。

但現在,豬腦過載的他似乎窮途末路了,根本找不出完美的解決辦法。

下定決心吧利維,就按一下,隻要開口比對方快,就不會被罵。

電話幾乎是一秒就接通了,還冇等對方發出不耐煩地聲音,利維就委屈巴巴地小聲哭訴:

“怎麼辦啊GIN,我撞人了,5555,快想想辦法,不然你就要來局子撈我了。”

諸星大:?

GIN?

他記得,這個名字是組織的top

killer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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